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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注|南通9岁女童病亡,家属堵医院、求说法、打警察,已被立案侦查!

毕雪立 医师报 2018-11-10


近日,据@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分局消息:2018年4月26日晚9时许,一名女童在瑞慈医院住院期间死亡。4月27日上午,女童家属组织20余人两次在瑞慈医院大门口、行政楼、门诊大楼等地采取燃烧纸钱、封锁大门等方式讨要说法。维持秩序的民警也遭到了殴打。我局民警到达现场后,在依法制止过程中,遭到多名在场人员殴打。目前,我局正协同职能部门对女童死因开展调查处理,同时对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,已立案侦查。



据涉事医院的一名安保人员表示,4月27日早上8点多,他们是一起过来并到门口把边上的长椅之类的东西搬到门口,挡住了医院的正门,导致车辆和人员都无法进出。在此期间,这些人员在门口烧起了纸钱,还高喊着对医院进行斥责。

 

事发后不久,当地警方迅速赶到现场维持秩序。在此期间,由于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,部分民警和医院的工作人员遭到了在场人员的殴打。从目击者拍摄下的现场画面中可以看到,多名在场人员堵在门诊大楼门口围住民警,现场显得十分混乱。


对此,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门诊部仇永贵主任接受医师报采访时表示,本案中当事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医疗行为是否规范,我们不得而知,可以由专门的组织进行鉴定定性。但是医疗纠纷的处理是有法定的途径,根据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规定,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解决、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。《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》还规定了三种途径以外的第四种途径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。也就是说患者家属对医院的医疗行为有异议的,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意见和诉求,而不是通过“闹”的方式来讨要说法。

 

如果采取了“闹”的方式,那么根据刑法修正案第二百九十条规定,致工作、生产、营业、教学、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,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,视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,情节严重,造成严重损失的,对首要分子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对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够不上犯罪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对违法分子进行治安处罚。对医院造成财产损失或医院人员人身伤害的,还要依照民事方面的法律规定,由"闹医"者承担民事责任。

 

正如@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分局呼吁的:要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,切勿散布或转发不实信息,更不能采取损害公众利益的过激行为。


近期,瑞慈医院公开回应此事。


瑞慈医院回应

4月26日晚,我院发生一起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事件,对此我院深表惋惜和遗憾,愿死者安息,愿家属保重。


患儿于2018年4月13日,因不完全性肠梗阻入院,予禁食、抗炎补液治疗后病情一度稳定。4月26日凌晨,患儿突发高热、呕吐等症状,诊断绞窄性肠梗阻、脓毒血症、休克,行急诊手术,术后转ICU监护治疗。随后,医院紧急组织院内大会诊,并组织抢救,同时邀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专家急会诊,但因病情危重,患儿于当晚22:40抢救无效不幸离世。事件发生后,医院一直以积极诚恳的态度在公安机关的协调下与家属沟通,并愿配合各方依法依规处理。

 

对患儿的离世,医院再次深表惋惜和遗憾。

 

南通瑞慈医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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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 毕雪立      值班:张广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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